第十八章 祝老师
少爷向来随心所欲,派对不知道何时结束,他提前离席。
回到学校后,趁着夜黑风高,林洛成再度爬墙翻窗。
地上的碎玻璃已经被清理了,室内一片漆黑,浴室门缝漏出光线,隐约听得见淅沥的水声。
林洛成隔着扇门听了会,眼珠一转,悄悄退开。
祝听阑泡完药浴正在冲澡,隐隐听见外面有声音,困顿的眼眸一厉,穿上浴袍开门。
灯光啪嗒一声亮起。
背对浴室的男生身体一僵,把手上的东西一丢,回头。
祝听阑视线扫过被他丢下的手机,落在男生故作无事发生的脸上,一阵头疼,回去关了花洒。
林洛成迅速把手机摆回原位,上前等他出来,鼻尖嗅到一丝药味,拧了下眉,推开他要进去。
祝听阑挡在前面,刚洗完澡的眼睛水光潋滟,飘着一层雾气,声音也透着倦懒,“半夜三更爬墙走窗,你癖好蛮刑的。”
被呛一句,林洛成顿时忘了探查药味,理了理衣襟,正经道:“我今天是有正事。”
“哦?”祝听阑双手环抱往门上一靠,神色戏谑,“原来你知道昨天没干正事。”
林洛成脸一黑,“我已经联系人给你修窗了!”
“不过师傅都忙,窗户还要定制,估计要过几天才能给你修。”
祝听阑关上浴室门,坐到客厅擦头发,看不出信没信。
“就为这事,值得你半夜爬上来专门说一声?”
“你好意思说!你同意好友申请,我也不会跑这一趟。你以为我想来!?”
祝听阑似笑非笑看他。
没加好友都敢半夜翻墙,加了好友,林洛成只会更会频繁地翻墙,来去自如,得寸进尺。
林洛成被他看得不自在,轻哼一声,伸手讨要,“手机。”
“我的没电了,你的给我使使。”
祝听阑捏了捏眉心,把手机丢给他,起身进屋。
手机密码的防盗锁定已刷新,林洛成抓耳挠腮,不死心又试了几个六年前的重要日期,连林洛行生日都试了,喜提一个半小时锁机,破防出声:
“祝听阑你这什么破手机,见到我竟然不自动开锁?你快把我的指纹录进去!”
“里面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你设密码防谁啊?你是不是背着我养鱼了?我警告你把那些杂七杂八的人都删了!祝听阑!”
林洛成一向强势,对祝听阑的占有欲更是病态。
只是睡了一觉,连个情人的名分都没有,少爷已经端出正宫架势,颐指气使要清空所有可能勾搭祝听阑变心的妖物。
“给我。”祝听阑不堪其扰,带着充电器出来。
林洛成以为他要给自己录指纹,嘴角控制不住上扬,却做勉强的样子还了手机。
祝听阑点开屏幕,看了眼锁定时长,手心一翻揣进兜里。
林洛成:“!?”
“你……”
林洛成正要发作,祝听阑抓起桌上另一部手机。
林洛成刻意没充电,从听澜走时,还有两格电,并没有关机。
出于心虚,他默默收声。
祝听阑插上电源充电,手机屏幕亮了一下,弹出开机界面。
他瞥眼心虚藏不住的林洛成,把充电的手机推过去,“就这么用。”
林洛成嘴巴一张,被祝听阑下句话堵回去:“再扰民就滚出去。”
“……”
林洛成脸色变了又变,压下脾气,掏出回宿舍拿的卷子摊开拍在桌上。
“我学习。”
祝听阑看眼卷子,转身去吹头发,留他一个人在客厅。
林洛成安静了没一分钟,再次作妖,“祝听阑,我这题不会,你过来教我。”
“祝老师,你过来看一下我这题这么写行不行?”
“祝老师?祝听阑!?”
吹风机平稳的嗡鸣中,男生的呼喊中气十足,格外刺耳。
祝听阑额头青筋跳动,闭了闭眼,撂下吹风机过去。
林洛成不知何时坐到地毯上,坐没坐相,举着卷子,嘴角噙着笑,“祝老师,你终于来啦。”
“我教的是历史。”
“我知道啊。”林洛成随手指了道议论题,乖巧一笑,“老师,这题怎么写?”
祝听阑扫了眼,觉得头更疼了。
“核心学院的联盟历史是考查课,你写什么卷子?”
“噢,上回在便利店偶遇祝老师聊了两句,然后迟到了,教授罚的。”
“我可是因为祝老师才被罚的,老师心地慈善,总不能冷眼看着我做不出卷子被教授骂,而袖手旁观吧?”
林洛成眨眨眼,继续加码:
“你也知道我从前在下城区,连今昔哪年都不知道,更别说学历史了。这些题目我认识它,它们不认识我,写不出来。”
“……”祝听阑深吸口气,压下火气,“先写,写完我给你看。”
得了准话,林洛成见好就收,放下卷子去拿吹风机,“教授让我下周交,我先给老师吹吹头发?”
“去写。”祝听阑拦下,语气难掩疲惫。
泡完药浴本就犯困,被林洛成闹得睡也睡不了,心底正烦得火气阵阵儿往外冒,还用得着吹头发?
林洛成再待一会,他的头发都被火气蒸干了。
林洛成没松手,祝听阑眸色变冷,“不急?”
——不急就带着卷子,麻溜地滚。
林洛成听出话里意思,悻悻松手,短短两步路的距离硬是一步三回头,看着祝听阑打开吹风机吹头,依依不舍回到茶几前趴下写题。
祝听阑吹干头发,回房换了睡衣,拿了电脑在沙发盘腿坐下,边看今日新闻,边看着林洛成写卷子。
耳机里的新闻接近尾声,主持人字正腔圆地致谢后响起片尾。祝听阑打了个哈欠,目光不禁落在林洛成身上。
六年的财权娇养,男生身形抽长,愈发健硕,伏在低矮的茶几前竟有些委屈了。胳膊腿儿全伸展不开,后背抵到沙发腿也没留出余地让一双长腿舒展,憋屈地蜷在沙发和茶几之间。
脚也长了,一双限量版的灰粉色新款板鞋,鞋带被他搭了两只镶粉钻的小熊配饰,系成的蝴蝶结一条乱褶也没有,鞋面干干净净。
裤子倒难得没有一点花样,简简单单的深色牛仔,上身一件粉白撞色的棒球服,叮铃咣啷的配饰挂了一堆而不显杂乱。繁简搭配,挑不出一点错处。
祝听阑当初捡人时就觉得林洛成打扮起来不逊于上城区的少爷小姐分毫,可惜瘦小了些。
下城区物资匮乏,青春期的男生吃饱饭后又正长身体,个头一天一个样,没那么多好看合身的衣服给他打扮。
如今看来,他眼光确实不差。
林洛成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一举一动骄纵的神态拿捏得比从小长在上城区的一众世家子弟还像本地人。
但此刻伏在桌前,纵然姿势难挨,双手老老实实扒在桌上,低着头专心写题,不闻他事,反而收敛了那股骄横气,露出几分乖巧。
像六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