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沈辞(番2)

来自 师父总想让我以下犯上·故子·2,093 字

  (三)

  彼时沈辞不过十九,意气风华且年少有为,李馥宁年方十七,待字闺中。

  若是凑成一对,想来也是一段佳话。

  沈府就他一个儿子,沈老爷不敢懈怠,为了让他尽快接手所有产业,每天都要带他去见形形色色的官员商贾,为的就是日后沈家能愈发壮大。

  这些人,来赴约往往会带上自己的女儿。

  饭局便成了相亲局。

  沈辞烦不胜烦,但面上还要保持着该有的礼数。

  他这岁数,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和他一样大的男子大多已娶妻,再不济也有一两个通房。他再不找,沈父沈母都要担心取向问题。

  避免夜长梦多,夫妇二人今日去问这家女儿年龄几何,可有婚配,明日去问那家小姐可想来沈家做客。沈辞的安生日子,彻底没了。

  平日里除了学习,他最爱的便是斗蛐蛐。所以一逮到空,他就会带上自己的爱宠去街上约人一起斗上一斗。

  结果可想而知,没斗多久便会被家丁逮到,然后认命的挑选起父母为自己选中的女子画像。

  平心而论,父母眼光极好。只可惜,他心有所属,看不上旁人。

  他也好奇,为何他们挑了这么久,李馥宁的画像却不在其中。

  某日他随口一问,得到的却是父亲的冷嗤:“那李琛是什么人?我前些日子问了,人家还在瞧更高的官位呢,哪里看得上我们小门小户!”

  啧,这么想卖女儿。

  父亲的话没让他死心,不过是考取功名,于他而言又有何难?

  又一次听到有人上李家提亲,沈辞坐不住了。

  别自己考上了,李馥宁嫁了,那他做这么多岂不是白搭。

  他开始筹划见面事宜,得让她知道自己一直在为了娶她而努力,也要让她知道他就是那日的人。

  又是一年花灯节,他拿出保存完好的兔子花灯,准备提着过去。

  只是,她会来吗?

  他深知李府的规矩,李馥宁鲜少出门,如今提亲的人踏破门楣,李父怕是更不会让她抛头露面。

  思忖半晌,他提笔写信,让人送去。

  “阔别一年,不知李小姐可还记得在下?今日花灯节,我带了兔子花灯,见一面罢。”

  一路上,沈辞心跳的飞快。

  这还是他第一次给女子写信,也是第一次主动约女子相见。

  他不知道,李馥宁还记不记得自己。

  要是发现那日的人和自己是同一人,她又会是何种表情?

  沈辞隐隐有些期待,面上也染上清浅的笑意。

  城里许多百姓都会在花灯节这日买下一盏灯,提笔在灯内写下对亲人或是心上人的祝福,随后放到湖面上飘走。

  希望流动的湖水能将心愿带给天上的神仙。

  不会写字的,就要找人代写。

  每到这时,秦筝的摊子前便会聚满人。

  沈辞发现了他,挑挑眉道:“你还真是,什么都能干。”

  秦筝点头:“秦某唯爱挣钱。”

  还想笑他几句,却在不经意间看到前些日子约见自己的王小姐。沈辞一激灵,神色有些慌张。

  烈女怕缠郎,换个性别也是成立的。

  见过一面后,这位王小姐便阴魂不散的缠着他,甚至找家丁打听他每日去向。

  他实在遭不住,今日若是被她撞见自己和李馥宁相见,好事告吹不说,还会让自己脸上没面。

  急急急急,他也好急!

  沈辞直接将兔子花灯放到秦筝摊前,叮嘱道:“我去去就回,秦兄先帮我保管下!”

  语毕,也不等秦筝回复,便钻进人群。

  (四)

  秦筝看了眼兔子花灯,又看了眼沈辞慌忙逃脱的背影,失笑摇头。

  怕是又招惹到哪家千金了。

  将花灯放到一旁,秦筝提笔继续写客人拜托的信。

  湖边,男男女女结对,他们或笑或闹,姿态各异。唯独在放河灯时,露出统一的虔诚来。

  没人去偷看湖面上的河灯内侧到底写了什么,也没人在意河灯最后会飘向何处。

  只看上天最后会给他们什么。

  秦筝不信鬼神之说,他如今孑然一身,也没什么要求的。

  先前救下的小猫现在不知去处,但他觉得,离开自己它应当会过得更好。

  整个榆林城,很难再找出第二个像他一样贫困的人。

  写完所有河灯,秦筝托着下巴打量兔子花灯。

  这花灯和河灯不同,河灯多是一个形状,底下平整,方便在水面上漂浮。

  花灯形态各异,有兔子花灯,有鱼灯,手巧的匠人还能做出鸳鸯花灯。

  不过工艺这般好的花灯秦筝还是第一次见,谁家会把宝石当做眼睛嵌在花灯上?

  沈家不愧是大户,买个花灯也要这般富贵。

  正想着,突然,一片阴影投下。

  秦筝怔怔抬头,撞进一双带笑的眼眸。

  “又见面了。”李馥宁穿的是和沈辞第一次见面的衣裳,白衣胜雪,俏脸不加修饰,月色下,似九重天上的仙女。

  她双手撑在桌子上,一字一句认真道:“这次,可要告诉我你的名讳!”

  她认定对方就是来拯救自己的人。

  清香扑鼻,秦筝耳根飞红。

  他愣愣道:“不知姑娘如何称呼?”

  李馥宁心想,他不是刚给她递了信,怎会不知自己名讳?

  但她只当对方是想听她亲口介绍自己。

  “李馥宁。”

  “在下秦筝。”

  这便是沈辞和李馥宁约好的第二面,也是秦筝同李馥宁的初见。

  缘分阴差阳错,司命轻轻挥手,落在凡人身上,却是浓墨重彩的一笔。

  李父怎会允许李馥宁嫁给一个穷酸书生,但她打定主意要和秦筝在一起,不惜自毁名声。

  自此,李父的攀附梦破碎。

  同样破碎的,还有沈辞那颗真心。

  他想去找李馥宁,又想去找秦筝。他不明白,事情怎么会变成这个走向。

  秦筝理亏,可在李馥宁这件事上寸步不让。

  李馥宁什么都不知道,只是认错了人。可这一切,沈辞都没法同她言说。

  在她心里,他就是个登徒子。

  后来,沈辞真开始了登徒子作风。大肆挥霍家产,对送上门的女子来者不拒,遇到同李馥宁眉眼相似的,还会去调戏几分。

  众人对他的风评也从一开始的年少有为变成阵阵唾骂。

  无人知晓,他从未进过这些女子的房门,也无人愿意去打听。

  曾经风头过甚,榆林城女子皆心向往之的沈辞,永远留在了那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