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页本(虔诚鬼)
第73章-残页本(虔诚鬼)
周末,余崇莫名其妙说自己要出去一趟,具体做什么也不说。
丁沛晨就自己去宠物店把团团接出来了。
团团似乎还记得他,刚被抱进怀里便开始蹭他的手心,尾巴绕着他的胳膊打转。一身温热蓬松的软毛蹭过皮肤,缠人极了。
回来的路上顺道去了关恒以前住的别墅,把团团的猫窝彻底挪了出来。
丁沛晨把东西一样一样收进纸箱里,团团在屋内懒散地逛着,不知怎地忽然受了惊吓,把桌上的瓷坛打翻。索性没有砸到团团。
瓷片碎了满地,细碎中还裹挟着一抹极为显眼的蓝色。
丁沛晨收拾好最后团团的最后一件东西,走过去拨开瓷片,扯出半本封皮磨损的日记本后页。
没有看错,是他亲手记录了几年的日记的原件,如今只剩一半了。
纸页间还残留着陈旧的潮气。
丁沛晨没舍得扔,带回去和自己不久前发病了写的东西锁在一起。
那逻辑不通的狗屁文章,丁沛晨是不敢拿出来第二遍,但上面的内容,早就被余崇化为人形第一天找衣服穿的时候不小心读到了。
内容……啧,怎么说。
那些字读一遍黏糊糊的脑子绕不过来。
“对我个人而言,爱着一个男鬼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
雷锋曾经说过,自己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过得更美好。
这不禁令我深思。爱着一个男鬼,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
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
那么,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现在,解决爱着一个男鬼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在这种困难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
……
余崇当时读完,严重怀疑是自己刚从鬼蜕成人,灵光的脑子还没来得及跟上,着实糟糕透顶。
也没敢多问什么,把纸页原封不动塞了回去。
将日记本藏好,丁沛晨提前收拾了客厅,把阳台上的杂物清出去,又将猫窝、猫砂盆、饮水器和一堆乱七八糟的玩具摆得整整齐齐。
余崇也跟着忙活。
从前余崇还是鬼的时候,恨不得把全世界都搅得鸡犬不宁。如今倒好,连猫喝水的地方都要亲自规划。
等一切忙完,余崇双手环抱,目不转睛盯着丁沛晨,“之前写的日记本还在吗?”
丁沛晨摸了摸鼻子,蓝宝石似的眼珠四处乱转,“早被关恒销毁了啊。”
“我不信你写日记写了一整本。”
丁沛晨对他的关注点表示诧异,“为什么不信?”
余崇撇了撇嘴角,“你没耐心,怎么可能写一整本?”
“除非你给我看。”
丁沛晨:“……”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奈何余崇变成人之后精了不少,软磨硬泡没多久就让丁沛晨心软了。答应要给余崇看日记原稿。
还有一个原因,其实丁沛晨也想看看自己四年前写了什么,是怎么喜欢余崇的,真就邪乎到关恒嘴里极端的殉情的程度?
“你最好记住。里面都是些没用的废话。”
“而且要注意自己的态度。”丁沛晨一字一顿:“不许笑。”
“我尽量。”
“什么叫尽量?”
余崇直言不讳,“如果真的很好笑,我可能控制不住。”
丁沛晨当场把抱枕砸了过去。
余崇接住抱枕,低着脑袋往丁沛晨脖颈里蹭,“我说笑的——”
“行了。”丁沛晨咬牙切齿,“看就看吧。要是敢看出什么感人肺腑的东西,我就把你从窗户扔出去。”
日记本被放在膝头,翻开纸页,熟悉的字迹映入眼帘。
少年的笔锋尚未长成,字写得不算工整,有时潦草有时又过分用力。
——今天开学,我坐在靠窗的老位置,课上到一半老徐带了个人进来,瘦,高,像鬼一样,但不得不承认,比我帅了一丁点。他被安排在我前面的空座上,还回头看了我一眼,我的心脏一下就卡住了,不对——老徐说这叫心脏骤停,我他妈笔掉地上了。
丁沛晨的指腹蹭过那些歪歪扭扭的字。
每个字大小不一,像马虎的小学生写的。
他不记得写下这行字时是怎样的心境,笔尖划过纸页的触感也抛之云外。
只是此刻,他心跳得极快,整个人像被带入了模糊朦胧的情感漩涡,深陷情迷。
泛黄的纸张被他细长白净的指节带着翻动,仿佛注入新生。
——又看到了,不是我刻意去找的,他就搁操场上跑步,我坐在花坛上靠着树看了大概十分钟吧,他停在起点仰头喝了好几口水,喉结咕噜噜的滚。当晚回去就做噩梦梦见他的喉结变成长脚的怪物追着我不放,该死的,是他有病还是我有病。
再翻一页。
——我往他书包里塞了一条玩具蛇,他果然被吓了一跳,拧着眉头很严肃的要骂我,我理都懒得理他,他气得红着耳朵走掉了。
——今天余崇看了我一眼。我怀疑他发现了。如果他发现了,我该怎么办?算了。发现就发现。他又不能把我怎么样。
——今天余崇又没来上课。关恒说他可能又在外面打工。烦死了。
关恒这个名字曾经在他们的生活里出现得太过频繁。那些随口传来的消息,看似关心的劝告,曾一点点侵入丁沛晨对余崇的判断。
如今再看日记里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也有了截然不同的意味。
丁沛晨喃喃自语,“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他这么适合去当编剧?”
余崇接话:“那时候,你相信他。”
丁沛晨不是不能接受自己曾经看错人。
最无法忍受的,是那些年里,他曾经那么认真地想要保护余崇,却在别人的引导下,一次次怀疑真正值得相信的人。
他以为自己足够聪明。
以为只要看得够仔细,便不会被任何人牵着鼻子走。
可事实证明,聪明并不能让人免于受骗。尤其当一个人已经在心里认定了某种恐惧,便很容易把所有不合心意的事实,都解释成恐惧的证据。
丁沛晨继续往后翻,后来的字迹越来越潦草,看一眼就知道当时写这句话的人情绪很急躁,每一页都写得满满当当,要把每一个细节记录下来才好。
写余崇的心情,写余崇说了几句话,写他今天有没有笑,写他今天没有没看他。
越往后,日记的内容越不连贯。
有几页被撕去,残存的纸根参差不齐。
几处水渍洇开了墨迹,字迹模糊得无法辨认。
最后一则日记内容,写于二零一三年愚人节前夕。
“明天是愚人节,我要叫他去河畔边,告诉他,我丁沛晨以后不欺负余崇了,不塞玩具蛇,不逼他抽烟,也不喊什么难听的绰号了。”
“我要告诉他,我喜欢他,想带他离开屿城。哪怕他不喜欢我,甚至讨厌我,我也要告诉他——我丁沛晨从来没跟谁说过这种话。”
“如果他实在不愿意跟我走……我就立马变脸嘲笑他:嘿,哥们,今天可是愚人节,你不会把刚才的话当真了吧?”
“啧,这样一来我的面子不就保住了?”
底部还有一行更小的字,写得歪歪扭扭,“余崇!你敢拒绝我就死定了!以后我会带你离开屿城的!”
丁沛晨满脸泛红,伸手想把那一页合上,慌乱的掩饰,“逻辑混乱,语句不通,情绪泛滥。”
“放现在,连我自己都不愿意看第二遍。”
丁沛晨试图用不屑一顾的神情压住耳根越来越明显的红。
“而且加上是青春期。荷尔蒙作祟——”
“就,正常生理现象。你少拿这种东西大做文章。”
余崇握住了他的手,满眼虔诚,“可我很喜欢。”
丁沛晨几乎心脏骤停。
余崇还在继续:“喜欢你写下来的这些。”
“它们都是真的。你那时候不知道后来会发生什么,只是把当时的心情写了下来。如果当时的我知道你写过这些……”
“你想干什么?”丁沛晨立刻警惕起来,“跑到我家门口敲锣打鼓,告诉全世界有个小混混暗恋你?”
余崇忍俊不禁,“我可能会高兴更久。”
丁沛晨竟然不知道该骂什么。
他习惯把真正想说的话拆成碎片,掺进嘲讽和恶意里,丢给对方自己去捡。捡得起来,算对方有本事。
捡不起来,他便能理直气壮地说一句,是你自己不懂。
可余崇如今坐在这里,认真看着他少年时代留下的字迹,从一条条旧日记里读出了他从未说出口的意思。
丁沛晨莫名些烦躁,“你今天话怎么这么多?”
余崇没有躲避他的目光,“毕竟以前没有机会听你说这些。”
丁沛晨感觉整个人都烧了起来,冷哼一声,把日记塞回他手里。
“你不是很喜欢吗?那就替我保管好。以后我要是心情不好,随时可能拿回来销毁。你最好看紧一点,别让我找到机会。”
余崇答应得干脆利落,“好。”
丁沛晨皱眉,“你就不能说点别的?”
余崇想了想,将日记小心地合拢放在桌上,“那我换一句。”
他张开手臂紧紧环抱住丁沛晨“谢谢你,愿意让我看见以前的你。”
“……少来这套。”
那些曾经羞于启齿的心事,少年时代笨拙而固执的喜欢,不必再被锁进抽屉,等待一个不知何时到来的审判,亦或永远无法窥见天光。
它们只是一本旧日记。有错字涂改,被撕毁的残页,还有一颗尚未学会如何爱人的心。
而如今,被写进日记里的人坐在他身边。
不再是只能隔着河水追寻的亡魂。
他有体温和呼吸,有一双能够牢牢握住他的手。
丁沛晨想起自己曾经写下的一句话。
——如果有一天,我真的把一个人弄丢了,我大概会恨死自己。
他闭了闭眼,轻轻把额头抵在余崇肩上。
幸好。
这一次他没有弄丢。